管理制度
management system
一、更新目的
为配合周大福慈善基金会发展步伐,使招聘工作更规范流程化及专业化,周大福慈善基金会秘书处对员工招聘录用流程进行完善。
二、执行时间
自通告发出之日起长期执行
三、适用范围
周大福慈善基金会
四、招聘流程
五、具体操作
1、人力需求分析及申请:由用人部门向秘书处及秘书长提出申请,或由秘书长根据机构战略规划制定部门及岗位规划。
2、渠道选择
可根据所招聘职位的相关因素,结合实际情况,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:
职位类型 | 渠道 | 备注 | |||||
网络招聘 | 校园 宣讲会 | 现场招聘 | 内部推荐 | 劳务派遣 | 猎头 | ||
项目/行政管理 | √ | √ | √ | 副主任级别以下岗位 | |||
项目/行政管理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副主任级别及以上岗位 | ||
实习生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兼职 | √ |
3、岗位发布规范
归属 区域 | 岗位类别 | 审核机制 | 发布渠道 | ||||
基金会秘书长审核 | 人力资源部核对同事 | 前程无忧 | 智联招聘 | 大街网 | NGO招聘渠道 | ||
总部 | 后勤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
(1)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发布岗位信息,并由基金会秘书长审核,交人力资源部核对同事审核岗位信息的规范性及合法性后,选择相应合适的渠道进行发布。
(2)用人部门主管须将工作职责、任职资格、工作地点、简历投递方式等信息汇总齐全。
(3)任何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不得出现性别、身高、年龄、民族、地域等带歧视性的不当要求。
4、面试环节设置
为对候选人进行科学合理评估,人力资源部会根据招聘职位安排相应的面试流程:
职位类别 | 面试环节 | |||||
笔试 | 人才测评 | 人力资源部面试 | 评价中心 | 用人单位面试 | 公司管理层面试 | |
文员至主任助理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||
主任级别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||
经理及以上级别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|
管理培训生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√ | |
实习生 | √ | √ | ||||
兼职 | √ | |||||
备注: 2、人力资源部可根据职位情况试用评价中心,选择一种或多种以上方案进行考察。 |
5、面试官组合
依据岗位不同,需由对应的面试官参与面试筛选:
岗位类别 | 面试官 | |||
人力资源部对口人 | 用人部门主管 | 秘书长 | 理事 | |
文员至主任助理 | √ | √ | ||
主任级别 | √ | √ | ||
经理及以上级别 | √ | √ | √ | |
管理培训生 | √ | √ | ||
实习生 | √ | √ | ||
兼职 | √ |
6、招聘结果反馈
在每一个面试环节中,面试官都应详细记录应聘者表现,以作参考及备份。无论面试结果是否通过,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都必须及时反馈面试结果。请参考附件《面试评估表》
面试环节 | 结果 | 执行环节 | 规定时间 | 备注 |
初试反馈 | 通过/不通过 | 人力资源部反馈给用人单位/应聘者 | 2个工作日 | |
复试安排 | 安排/不安排 | 用人单位需回复人力资源部 | 3个工作日 | 不安排复试,用人单位需详细告知理由; 人力资源部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复试 |
复试反馈 | 通过/不通过 | 用人单位回复人力资源部 | 2个工作日内 | 不通过复试,用人单位需详细告知理由; |
录用环节 | 录用 | 人力资源部收集候选人入职资料 | 视候选人资料缺失情况,建议3~5个工作日 |
7、录用资料收集与验证
对通过面试评估且确认录用的应聘者,应及时收取必要的证明资料,以作背景调查。对背景调查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,我司有权利放弃录用。待入职员工务必在办理入职手续时完整提交以下资料(相关表格请参考附件):
收集资料 | 用途 | 备注 |
求职申请表 | 员工信息录入系统 | / |
面试评估表 | 面试官填写面试评价 确认入职信息 | / |
身份证 | 1、验证是否曾入职我司 | 收集、验证通过后, 方可发出 录用邀约通知书 |
2、是否曾被列入黑名单 | ||
3、验证是否有犯罪记录 | ||
毕业证 | 学历验证 | |
就业推荐表 | 适用于应届毕业生,取得毕业证后需重新提交 | |
离职证明 (劳动关系现状说明书) | 背景调查,证明与原工作单位已无劳动关系 | |
其他有效证件 (视岗位要求而定) | 如社工证、心理咨询师证、职业技能等岗位所需证书 | |
紧急情况联络表 | 紧急情况联络人信息 | / |
实习生工作协议书 | 适用于实习生,应在入职当天签署完毕 | / |
备注:
– 公司的招聘录用活动将秉承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;
– 各同事、部门主管不可隐瞒或私自推荐自己亲属、朋友等特殊关系的人员应聘本部门岗位,如果有合适的应聘人选可推荐至人力资源部统一甄选;
– 严禁录用童工(未满16周岁)。录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应视当地劳动法规执行;
– 应根据招聘职位能力要求及招聘质量、成本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;
– 招聘活动中如未得到基金会书面授权,不得将基金会商标、名称、品牌形象和相关资料交由任何合作机构运用于商业用途;并且有义务要求招聘渠道合作单位配合执行到位;
– 在任何形式的招聘活动中,所有候选人的应聘资料均应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/招聘负责人带回,需按基金会内部资料保管规定执行,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;
– 候选人提供虚假证件及与诚信有关的重要信息,一律不予录用,如在入职后发现此情况,也一律解除劳动合同;
– 新入职人员(除应届毕业生外)均需提供盖有原工作单位公章的《离职证明》,如无,则要求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通过电话作背景调查后,要求应聘者填写《劳动关系现状说明书》,严禁录用仍与原工作单位保持劳动或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;
– 可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要求入职人员提供相应必备证件;
– 对于重新入职基金会的员工,工龄以及试用期应参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。
– 新员工入职应尽量安排在月初,且避开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。
六、附件
《求职申请表》
《面试评估表》
《紧急情况联络表》
《劳动关系现状说明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