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
2018-02-28 阅读数 2137

一、目的

为保障员工及公司的权益,根据国家与当地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规范并完善员工福利制度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(以下社会保险简称为社保,住房公积金简称为公积金)

二、适用范围

周大福慈善基金会专职员工。

三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地点及机构

1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地点:所在办公城市办理

2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机构:周大福慈善基金会

四、社保办理险种、社保/公积金基数

1、社保险种:

基金会规定需办理社保基本险种:养老、工伤、医疗(大病险视当地规定执行)、生育、失业。

2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基数类型:

缴纳基数:按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。

备注:①工资是指员工正常出勤时的合同工资、加班工资、达标奖金、提成奖金和其他情况下支付的应发工资合计;

②如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或高于当地规定的下限或上限基数的,按当地规定的基数申报缴纳。;

③各单位社保险种比例的变更、社保/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必须依据当地社保/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规定方可申请调整。

五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时限、表格提交方式及资料存档规范

1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时限规范:

A、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当月根据当地规定的办理期限缴纳社保/公积金,如入职时间已超过当月办理社保/公积金缴纳期限的,需于次月办理完毕;如社保/公积金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及不同意转入的,我司则不予以录用。

1、各区域应指定专员跟进办理各地社保/公积金与整合社保/公积金相关数据工作,并及时提交以下表格至相应部门处:

跟进人员

表格名称

提交日期

提交形式

提交对象

社保/公积金负责人

《每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明细表》

每月25日前提交

以电子档邮件发送形式

人事部

2、社保/公积金办理资料存档规范:

存档形式

涉及表格/资料

存档单位

存档形式

存档时间

电子版资料存档

《有关:社会保险/住房公积金基数/险种变更/新增申请表》、《有关:社会保险/住房公积金基数/险种变更/新增预算增长明细表》及当地相关文件

办公室存档

电子版资料统一进行文件存档

长期

说明:本通告发出之前的社保/公积金办理资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经相关主管审批后必须按分区(小区)/年/月份/城市,仍统一长期由人力资源部档。

六、社保福利

 各项社保福利的享有按当地社会保险机构规定办理;